2016年3月27日

藥丸岳《友罪》


  一九九七年日本兵庫縣發生了一件比小說還要小說的連續殺人事件,受害者為五名小學生,兩人死亡,三人重傷,兇手還將其中一名男童的頭顱切下,掛在學校門口並在其口中放著一封用「酒鬼薔薇聖斗」名義寫給警方的挑釁信件。之後警方逮捕了兇嫌,然而因為兇嫌年僅十四歲,在《少年法》的保護下,少年身份不得公開故世人皆以「少年A」稱之。因為精神鑑定判定「少年A」有「反社會人格障礙」加上未成年,所以不是入監而是進感化院治療及進行再教育,「少年A」總共在少年感化院待了七年便重新回到社會。

  二〇一五年,「少年A」以少年A為名,出版了名為《絕歌》的自傳書,引起日本輿論嘩然,出版社被罵翻,但諷刺的是初版十萬本很快就銷售一空又再版。二〇一六年二月,八卦雜誌《週刊文春》在雜誌上刊登了如今已經 33歲的「少年A」的身影,在日本網路上又引起瘋狂的爭論。報導連結

  之所以要提起現實中曾發生的「酒鬼薔薇聖斗事件」,是因為《友罪》這部作品的人設,教人很難不去和「少年A」做聯想:

"在一個月內接連兩個小學低年級的男孩被殺,發現的遺體都是兩眼被挖穿,旁邊還放著犯案聲明文。自稱是『黑蛇神使者』的犯人寫道,他挑選被害兒童作為獻給黑蛇神的活祭品云云,通篇內容都是莫名奇妙,另外他還寫給被害者的父母親,「請你們將他們的死當作至高無上的喜悅。」整篇文章都在煽動人的憤怒和悲哀。"

  而犯下這起案件的兇嫌,同樣是一名國中二年級的少年,但是除了犯案當時的年齡與殘忍的手法及動機外,《友罪》裡的少年犯鈴木和現實中的「少年A」並沒有其它的共同點。作者安排少年犯鈴木打從進入醫療少年院起,就多次企圖自殺,最後是負責教化他的老師,一巴掌打醒了他;而改名換姓回歸社會之後,過去仍舊無法被抹消,來自內心的苛責與社會可能給予的譴責,讓他難以尋得容身之處。

  「這是我出道前,就一直想寫的題材。」──藥丸岳

  什麼樣的題材,讓作者如此念念不忘,一寫就是四百多頁?《少年法》的必要?「贖罪」的意義?被害者的正義與加害者的人權?……似乎都是也似乎都不是。在《友罪》裡,少年犯鈴木並非主角,真正的主角是與之有些關聯的四個角色。

白石彌生:醫療教養院的輔導老師,對鈴木而言,是像母親般的存在。因為投入太多時間在輔導鈴木的工作上,忽略了家庭,在無法獲得丈夫及兒子諒解的情況下,婚姻生活最後以離婚收場。雖然很關心鈴木是否能順利的回歸社會,但內心仍有一點點的疑慮,擔心鈴木嗜血的個性並未完全消失。

益田純一:和鈴木同時進入鐵工廠工作的青年,只把鐵工廠當成暫時的棲身之處沒打算久留,因為某些原因被鈴木視為最好的朋友,但本人似乎不這麼認為。

藤澤美代子:鐵工廠職員,遭前男友施暴時為鈴木所救,因而愛上鈴木。

山內先生:鐵工廠職員亦是宿舍的舍長,下了班之後,多半喝到爛醉。

  以上這四個人,除了白石彌生外,其他三人是鈴木在回歸社會後才認識的人,因此在他們的眼中,鈴木是個人畜無害的老實青年,雖然似乎背負著什麼過去而有些陰暗不太與人親近,但是絕對沒有人為認為鈴木就是十四年前的『黑蛇神使者』,除了話少一點,以乎有點與社會脫節外,其它部份與時下一般年青人沒什麼不一樣。

  有意思的是作者安排這三人同樣也背負著某種過去,同樣是帶著自我苛責在逃避著過去,四個人四種過去但一種心情,然而在得知彼此的過去之後,誰能只看現在而不問過去,誰又願意真正接納對方,不抱任何偏見?當每個人的反應透過作者的筆一一呈現出來,也道出呼應書名《友罪》的核心問題──

  "當你知道你的朋友、同事過去曾犯下凶惡犯行時,你還能繼續跟他做朋友嗎?"




題名:友罪
作者:藥丸岳  
出版:春天出版社  
日期:2015/08/04

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,我或許可以說出來。
但請你答應我,
不管聽到什麼,請你永遠當我的朋友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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